投保须知:  
            投保年龄:30天-59周岁  
            保险期间:六年和十年(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不得超过六十五周岁)  
            交费方式:趸交  
            交费期限: 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保险利益:  
            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,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:  
            1、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,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,本合同终止。  
            2、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,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(不计利息)给付身故保险金,本合同终止;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,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,本合同终止。  
            3、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,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,本合同终止。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|